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《关于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港澳台办[2019]538号)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公司2018-2019学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:
1.在公司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(二年级及以上年级)、以及通过港澳台侨员工联考被公司录取的华侨本科生(二年级及以上年级),不包括延期毕业、停学或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年者;
2.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和基本法;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3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4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。
二、奖项及金额:
1.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,一等奖6000元,二等奖5000元,三等奖4000元。
三、评审流程:
1.员工本人申请
各院系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,由员工本人自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:
⑴《2019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1,后简称《申请表》)
⑵《2019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申请书》(后简称《申请书》),要求包含申请人在政治表现、学习成绩、员工工作、员工活动、公益活动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并本人手写签名。
⑶加盖院系教务科公章的2018-2019学年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申请员工加权成绩在专业中排名位次。
⑷在员工工作、员工活动、公益活动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。
请有意向申请的员工于2020年1月6日(周一)12:00前,将《申请表》(双面打印)、《申请书》、成绩单、相关方面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东六楼305范雯宇老师处,将《申请表》、信息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4604239@qq.com ,以“姓名-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”命名。
2.集团评审委员会评审
集团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提交的员工材料进行评审,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和员工申请材料综合考量,确定各层次奖学金拟获奖员工名单。
3.拟获奖员工公示,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审核。